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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亞試劑 —— 品質可靠,值得信賴
危險屬性
化學性質
質量標準
MS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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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答
一、GHS分類
根據《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(GHS),乙醇(Ethanol)屬于以下類別:
1. 易燃液體:分類為2類。
2. 皮膚腐蝕/刺激:分類為2類。
3. 嚴重眼損傷/眼刺激:分類為2A類。
4. 呼吸道刺激:分類為2類。
5. 急性毒性-經口:分類為4類。
6. 急性毒性-吸入:分類為4類。
7. 特定目標器官毒性(反復接觸):分類為2類(如神經系統)。
二、安全術語
1. S7:保持容器在良好通風條件下。
2. S16:遠離火源。
3. S24/25:避免接觸皮膚和眼睛。
4. S26:萬一接觸眼睛,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并就醫(yī)。
5. S36/37:穿戴適當的防護服和手套。
6. S45:如發(fā)生火災,使用適當滅火劑。
7. S61:避免釋放到環(huán)境中。
三、風險術語
1. R11:非常易燃。
2. R39:可能引起嚴重眼睛刺激。
3. R67:蒸汽可能引起困倦和眩暈。
4. R37:吸入可能有害。
5. R20/21:吸入或皮膚接觸有害。
四、急救措施
1. 皮膚接觸: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
2. 眼睛接觸: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,并迅速就醫(yī)。
3. 吸入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果呼吸困難,給予輸氧;如果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就醫(yī)。
4. 食入:飲足量溫水,催吐并迅速就醫(yī)。
五、消防措施
1. 危險特性:易燃,其蒸氣與空氣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
2. 滅火方法: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,噴水保持容器冷卻,直至滅火結束。使用抗溶性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或砂土滅火。
六、泄漏應急處理
1. 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,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,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。
2. 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,用泡沫覆蓋,降低蒸氣災害,并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
七、廢棄處置
1. 廢棄物性質: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(guī)。建議焚燒法處置。
2. 廢棄注意事項:處置時應避免對環(huán)境造成影響,特別是水體。
八、安全數據表(MSDS)
一、基本化學性質
1. 與金屬反應:乙醇可以和一些活潑金屬(如鈉、鉀、鎂、鋁等)發(fā)生反應,生成相應的醇鹽和氫氣。例如,鈉金屬可以置換乙醇中的羥基氫,生成乙醇鈉和氫氣。
2. 脫水反應:在濃硫酸催化下,乙醇可以發(fā)生脫水反應,生成乙烯氣體。這個反應通常需要在高溫條件下進行,其反應式為:CH?CH?OH → CH?=CH? + H?O。
3. 取代反應:乙醇能夠與一些無機酸或有機酸發(fā)生酯化反應,生成相應的酯類化合物。例如,乙醇與乙酸在酸性催化劑存在下反應生成乙酸乙酯。
4. 氧化反應:乙醇可以被氧氣、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氧化成乙醛、乙酸等產物。在工業(yè)上,這一性質被用于生產乙醛和乙酸。
5. 燃燒反應:乙醇能夠燃燒,發(fā)出淡藍色火焰,生成二氧化碳和水,并放出大量的熱。完全燃燒時的反應式為:C?H?OH + 3O? → 2CO? + 3H?O。不完全燃燒時還會生成一氧化碳。
6. 加成反應:乙醇不能直接與雙鍵或三鍵發(fā)生加成反應,但可以通過間接方式參與加成反應,如通過形成自由基或其他中間體。
7. 與堿反應:乙醇不顯酸性,因此不會與堿發(fā)生中和反應。但是,它可以與某些堿性物質形成氫鍵或發(fā)生其他非中和反應。
8. 與鹵化物反應:乙醇可以與鹵化物(如氯化氫、溴化氫等)發(fā)生取代反應,生成鹵代烴和水。
9. 與氧化劑反應:乙醇具有還原性,可以與氧化劑(如高錳酸鉀、重鉻酸鉀等)發(fā)生氧化還原反應,生成乙醛、乙酸等產物。
10. 酯交換反應:乙醇可以與其他酯類化合物發(fā)生酯交換反應,生成新的酯類化合物和醇類化合物。
二、物理化學性質
1. 物理狀態(tài):乙醇在常溫常壓下是一種無色透明、易揮發(fā)、有特殊香味的液體。
2. 溶解性:乙醇能與水以任意比例混溶,也能溶解多種有機化合物和若干無機化合物。
3. 密度與熔沸點:乙醇的密度比水小,約為0.789 g/cm3(20℃)。其熔點為-114.1℃,沸點為78.3℃(常壓)。
4. 酸堿性:乙醇本身不是酸也不是堿,但它含有羥基氫原子,因此具有一定的微弱酸性和還原性。其pKa值約為15.9,表明乙醇的電離程度較低。
1. 外觀
- 要求:無色透明液體,無懸浮物和沉淀物。
- 意義:確保乙醇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沒有發(fā)生變質或污染,保持其純凈性。
2. 氣味
- 要求:具有乙醇固有的特殊氣味。
- 意義:通過嗅覺判斷乙醇的純度和品質,避免使用劣質產品。
3. 密度
- 要求:相對密度不大于0.8129(相當于酒精度數不少于95%ml/ml)。
- 意義:控制乙醇的濃度,確保其在特定應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4. 酸度
- 要求:按GT5執(zhí)行指示值不大于3.0mg/L。
- 意義:限制乙醇中的酸性物質含量,保護使用者的健康和環(huán)境安全。
5. 揮發(fā)性物質
- 要求:按GT5執(zhí)行指示值不大于20mg/L。
- 意義:控制乙醇中的揮發(fā)性雜質含量,減少對環(huán)境和人體的潛在危害。
6. 不揮發(fā)物
- 要求:按GT5執(zhí)行指示值不大于10mg/L。
- 意義:確保乙醇在蒸發(fā)后不留殘留物,保持其純凈性和使用效果。
7. 吸光度
- 要求:吸光度≤0.02。
- 意義:檢測乙醇中的雜質含量,確保其純度和質量。
此外,在實際應用中,還可能根據不同的需求和標準制定其他特定的質量指標。例如,在藥用乙醇的生產中,還需要控制微生物限度、重金屬含量等指標以確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。